博思數據發布的《2014-2019年中國農業保險市場監測及投資前景研究報告》共十三章,報告側重對農業保險行業運行環境、市場格局、產品市場供需、企業競爭的研究和行業發展趨勢及市場規模增長的預測。 通過研究農業保險行業市場的特征、競爭態勢、市場現狀及預測,使企業和投資者對農業保險行業整個市場的脈絡更為清晰,從而保證投資者做出更為正確的決策。
農村保險是一個地域性的概念,是指在農村范圍內所舉辦的各種保險。農業保險(又稱“兩業保險”)是承保農業生產者和經營者在種植業和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一種財產保險。
年度 | 農業保險保費 | 財產保險公司農業保險賠款及給付 |
1997年 | 5.76 | 4.19 |
1998年 | 7.15 | 5.63 |
1999年 | 6.32 | 4.86 |
2000年 | 4 | 3 |
2001年 | 3 | 3 |
2002年 | 5 | 4 |
2003年 | 4.64 | 3.45 |
2004年 | 4 | 3 |
2005年 | 7 | 6 |
2006年 | 8.48 | 5.91 |
2007年 | 53.33 | 29.75 |
2008年 | 110.68 | 64.14 |
2009年 | 133.9 | 95.2 |
2010年 | 135.9 | 96 |
2011年 | 174.03 | 81.78 |
2012年 | 240.6 | 148.2 |
2013年 | 306.7 | 208.6 |
2011-2013年安徽省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增長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保監局安徽監管局
報告目錄:
第一章 農業保險相關概述 1
第一節 農業保險的定義及性質 1
一、農業保險的定義 1
二、農業保險性質 1
第二節 農業保險的理論依據及其效用分析 2
一、農業保險的基本理論依據 2
二、農業保險效用的理論分析 3
三、農業保險與政府政策 7
第三節 我國農業保險業務內生的顯著特征 9
一、農業保險特殊性的經濟學分析 9
二、農業保險特殊性的保險學分析 10
第四節 農業保險的重要性 10
一、農業保險是真正提高農民收入的重要條件和保障手段 10
二、農業保險能夠改善農業經營主體的信用地位 11
三、農業保險有助于提升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11
四、農業保險能夠將農村社會福利納入政府目標之中 11
第五節 農業保險功效分析 12
一、農業保險的福利功效 12
二、農業保險的信貸支持功效 14
三、農業保險的政策功效 14
第六節 農業保險的特殊性分析 16
一、保險標的的特殊性 16
二、農業風險的特殊性 17
三、農業保險商品的特殊性 18
四、農業保險經營方式的特殊性 19
五、農業保險組織形式的特殊性 20
第七節 農業保險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21
一、發展農業保險的實質是使農民獲取保險利益 21
二、農業保險發展不足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 22
三、農業保險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發展策略 23
第二章 2013年國外農業保險發展態勢分析 28
第一節 2013年國外農業保險的發展特點分析 28
農業是人類生存之本,是整個國民經濟的基礎。同時,農業也是一種弱質產業,農業生產既要面對自然風險、技術風險,又要面對市場風險。為了應對農業的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各國都在逐步建立農村災害保障體系支持農業的發展,其中,農業保險是一種重要的風險轉移工具。通過投保農業保險,農業生產者在從事農業生產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可以獲得保險賠償。從國際上看,農業保險的發展特點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1、將農業保險從商業保險中分離出來經營
農業生產的風險很高,這就決定了農業保險具有“高成本、高風險、高賠付”的特性,往往會使保險經營者陷于“不保不賠,少保少賠,多保多賠”的境地。對于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商業保險公司而言,絕少愿意承保這樣的高風險業務。從歷史上看,農業保險最早產生于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出于農業生產者分散經營風險以及保險公司追逐利潤的需要,一些商業性保險公司嘗試開辦農業保險,但幾乎都以失敗而告終。自20世紀30年代以后,美國、加拿大、法國、日本等國開始實施以政府為主導的農業保險并取得了成功。目前,全球約有40多個國家實行了農業保險制度,這些國家大多將農業保險從商業保險中分離出來,轉而以國家為主導建立相應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經營機構,或者采取對商業保險公司給予資助、補貼等方式鼓勵其發展農業保險業務,從而使農業保險具有了很強的政策性。
從各個國家的發展模式來看,做法不盡相同,各有特色。其中,美國、加拿大實行的是政府主導的模式,其特點是國家專門保險經營機構主導和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如:美國成立了聯邦農作物保險公司,歸農業部領導。該公司1939年開始舉辦農作物保險,其主要目的是保護農戶的農業投資,給農業信貸機構提供保險保障。
西歐國家采取的是民辦公助模式,農業保險由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和私營保險公司經營,國家則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例如:法國政府早在1840年就成立了第一家地區性互助保險公司,1986年該公司被改制為法國農業互助保險集團公司,專門經營農業保險及其相關業務,法國政府則給該公司撥付相應的行政費用。
日本采取的主要是相互制的保險模式。農業保險由區域性農業共濟組合經營,政府通過提供部分經營費用和再保險,構筑全國農業保險體系。
2、國家給予農業保險一定的財政扶持
農業保險具有較強的正外部經濟性,但同時又面臨很高的經營風險,容易出現虧損。按照WTO規則,成員國可以采取相應的農業收入扶持政策(即“綠箱政策”),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的種植業和養殖業標的保險進行保費補貼。為了興利除弊,已經建立農業保險的國家大多通過財政手段對農業保險給予必要的支持,從而為農業保險發展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一是實行低費率高補貼的財政政策。各國在建立農業保險制度的同時,為了提高農業保險的覆蓋面,使農民能夠買得起保險,政府往往對農民支付高額的保費補貼,從而調動農民運用農業保險機制分散風險的積極性。國家對農業保險的補貼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對農民提供一定的保費補貼。如:法國對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的補貼比例在 50―80%左右,農民只需交納20-50%左右的保費即可獲得保險保障。另一類是政府對農業保險經營者提供相關的業務費用補貼,從而減少其經營方面的損失,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
同時,為了使財政補貼具有穩定的資金來源,有的國家還建立了專門的基金。法國政府根據《農業災害法》的規定,建立了國家農業災害保證基金,對農業災害進行補償并對農業保險進行補貼。國家農業災害保證基金一部分來源于農業保險稅收,另一部分來源于國家財政預算。
二是實行相應的稅惠政策。為了提高農業保險經營者的積極性,很多國家采取了稅收優惠的措施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如: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法》規定聯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對農作物保險免征一切稅賦,并且通過其他法律鼓勵各州政府適當提供農作物保險專項補貼,經營農業保險的私營保險公司除繳納1-4%的營業稅外,免征其他各種稅收。
3、通過專門立法確定農業保險的法律地位
鑒于農業保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各國都普遍將農業保險從商業保險中分離出來,單獨經營、單獨核算。同時,農業保險體現著國家對農業的扶持,國家一般都要承擔相應的補貼或者稅收優惠等社會責任,國家一般也要求農業保險的經營不得以營利為目標。在很多國家,法律甚至將農業保險規定為強制性保險,要求農戶必須購買。因而,適用于各種商業保險的《保險法》、《商法典》或者其他保險法律的規定就不能完全適用于農業保險。為此,國家需要制定更加具有針對性的農業保險法,明確農業保險的法律地位,從而保證農業保險體系的順利建立和業務的協調運作,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利益,貫徹國家對農業保險予以扶持的政策目標。
從各國農業保險的發展來看,農業保險的發展都是以完善的法律體系為基礎的。通過國家實施這種誘致性制度變遷,可以為農業保險的發展奠定法制基礎。
例如:美國1938年制定《聯邦農作物保險法》,該法隨著美國農業及農業保險政策的發展變化而不斷修改和完善,其內容既包含保險標的、組織機構、再保險等規定,也包含聯邦政府的救濟計劃等。1994年,美國國會又頒布了《美國聯邦農作物保險改革法案》,對農作物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從而使美國的農業保險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此外,美國聯邦政府還規定不參加農作物保險計劃的農民將得不到政府其他計劃的福利,使得農作物保險成為一種變相的強制保險。
法國通過《農業互助保險法》界定和劃分了農業互助保險社應承擔的風險范圍;頒布《農業指導法》對農業保險的經營與發展做出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制定《農業保險法》,對農業保險項目、保險責任、再保險、保險費率、理賠計算等予以了明確確定。此外,法國政府還對一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宗產品實行強制性保險,規定對主要農作物和主要飼養動物實行強制保險。
日本在20世紀早期就制定了《牲畜保險法》、《農業保險法》等法律,1947年日本將相關法律合并后制定了《農業災害補償法》,從而確立農業保險的基本運行模式。從現行的體制看,日本采取強制性保險與自愿保險相結合的方式,國家通過立法對主要的關系國計民生和對農民收入影響較大的農作物和飼養動物實行法定保險,其他作物和飼養動物則實行自愿投保。
第二節 2013年國外農業保險制度的主要模式分析
一、政府主導模式
采用政府主導型模式的主要有美國、加拿大等國。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政府對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提供統一的制度框架,各級政府和各種允許的經營組織要在這個框架中經營農業保險和再保險業務,同時政府對規定的農業保險產品給予財政支持。以國家專門保險機構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為主,有完善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并依法由隸屬于農業部的官方農作物保險公司提供農作物一切險及再保險;同時鼓勵私營保險公司、聯合股份保險公司及保險互助會等參與農作物保險計劃,并依法對他們承;虼淼霓r作物一切險和再保險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和經營管理費用補貼。政府關于農業保險的政策重點是農作物及主要畜禽,農民僅支付投保險種的純保費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補貼,政府認捐農作物保險公司相當數額的資本股份,對其資本、存款、收人和財產免征一切賦稅。雖然農民均自愿投保,但不投保農民不能得到政府的農戶貸款計劃、農產品價格支持和保護計劃等其他計劃的福利,從而提高了參與率。
二、政府支持型相互保險模式
采用政府支持型相互保險模式的主要有日本。這種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政府不直接經營農業保險業務,但通過立法給予經濟上、政策上的支持;經營的組織形式不是一般的商業性財產保險公司,而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保險相互社——市、鎮、村農業共濟組合與都、道、府、縣農業共濟組合聯合會,后者主要是接受前者的再保險業務。這種模式的政策性很強,主要表現在,一是國家通過立法對主要的關系國計民生和對農民收入影響較大的農作物以及飼養動物實行法定保險。二是通過立法明確政府在農業保險發展中的作用: (1)通過農林省對農業保險進行監督和指導;(2)通過官方(中央政府農業再保險特別計劃處)和非官方(國家保險協會)等機構,為農業共濟組合聯合會提供再保險支持; (3)通過大藏省一般會計給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和管理費補貼。
三、民辦公助模式
民辦公助模式是一些歐盟國家如德國、法國、西班牙、荷蘭等國家采用的模式,澳大利亞也采用這種模式。其主要特點是,沒有全國統一的農業保險制度和體系,政府一般不經營農業保險。農業保險主要由私營保險公司、保險相互會社或保險合作社經營,但他們一般只經營雹災、火災和其他特定災害保險。投保都是自愿的,農民自己支付保費,有的國家也支持私營公司舉辦農作物保險,同時為了減輕參加農作物保險農民的保費負擔,也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
四、政府重點選擇性扶植模式
國家重點選擇性扶植模式主要以亞洲一些發展中國家為代表,如斯里蘭卡、泰國、印度、菲律賓、巴基斯坦、孟加拉國等國,也包括中、南美洲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巴拿馬、巴西等國。這些國家發展農業保險的特點大致如下:一是大多數國家的農業保險主要由政府專門農業保險機構或國家保險公司提供;二是保險險種少、保障程度低、保障范圍小,主要承保農作物,而且農作物也只選擇本國的主要糧食作物水稻和小麥(泰國和印度也有棉花),而很少承保畜禽等飼養動物,其目的就是確保糧、棉生產的穩定;三是參加農業保險都是強制性的(孟加拉除外),并且這種強制一般與農業生產的貸款相聯系,只是建立這種聯系的方式有區別。有的國家(如斯里蘭卡)規定,凡種植被保險的糧食作物都要依法投保;泰國、菲律賓、印度只對那些種植被保險農作物并申請到這種農作物生產貸款的農戶實行依法強制保險。
第三節 國外政策性農業保險典型模式 32
一、美國模式 32
二、加拿大模式 35
三、日本模式 37
四、法國模式 39
五、發展中國家模式:以菲律賓為例 41
六、國外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典型模式比較 42
七、國外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實踐的經驗借鑒 45
第四節 2013年世界各國農業保險制度模式的基本特征分析 47
一、具有強有力的立法保障 47
二、農業保險的發展具有一定程度的強制性 47
三、基本上都有行政保護且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費補貼 47
四、政府對農業保險提供再保險支持 48
五、各國農業保險主要以收支平衡為主要經營目標 48
第五節 發達國家農業保險經驗與實踐 49
一、建立完善的農業保險法律體系作為保障 49
二、構建政府為主導多元化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 49
三、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 50
四、農業保險開展具有強制色彩 50
五、實施低費率高補貼的財政扶持政策 51
六、建立再保險多重分散風險與安全保障機制 52
七、農業保險品種較齊全、覆蓋面較廣 52
第六節 發達國家農業保險模式變革的主要特征 53
一、類型選擇:由單一性走向多樣性和特色化 53
二、價值取向:由偏重公平轉向重視公平與效率兩者的結合 54
三、變革重點:由農業保險體制變革擴展到農業保險運行機制變革 55
四、市場空間:由封閉式經營轉向尋求國際合作 56
第七節 國外農業保險發展的經驗 56
一、實行農業保險立法并將其擺到重要位置 56
二、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調整農業保險經營模式 57
三、絕大部分國家都在財政上給予大力支持 57
四、突出了農作物再保險機制的構建 58
第八節 各國農業保險的運作分析 58
第九節 美法農業保險比較分析 59
第十節 日本農業保險發展分析 64
第十一節 巴西農業保險發展分析 67
第十二節 西班牙農業保險發展分析 69
第三章 2013年中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分析 74
第一節 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依據 74
一、理論依據 74
二、現實依據 75
第二節 政府在政策性農業保險微觀經營中的作用 76
一、政府參與我國農業保險微觀經營活動的必要性 76
二、政府參與我國農業保險微觀經營活動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81
第三節 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基本特性 83
一、政策性農業保險是政府推動志在穩定農業生產的保險 83
二、政策性農業保險是減輕農民交費負擔的農業保險 83
三、政策性農業保險是不以盈利為首要目的農業保險 84
四、政策性農業保險是政府主導,保險公司承辦的農業保險 84
第四節 中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的問題分析 84
一、農戶需求的結構性失衡 84
二、運行機制的錯位式走樣 86
三、交易成本的延續性高漲 87
第五節 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概況 88
一、政策性農業險的特征 88
二、政策性農業險的范圍 89
三、適合政策性農業險的項目 90
四、政策性農業保險和商業性農業保險的區別 90
五、我國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深層障礙 91
六、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制度安排 97
七、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難點 101
八、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對策選擇基點 107
第六節 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的難點 108
一、廣大農民保險意識不強,影響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開展 108
二、基層財力落實補貼困難,影響農業保險順利開展 109
三、農業保險高費率,低保額,影響農民投保積極性 109
四、農村保險服務網點少,不適應政策性農業保險要求 109
五、法律法規的缺失,不利子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順利推廣 110
第七節 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110
一、形成了六種試點模式 110
二、農業保險的經營主體逐漸增多 111
三、農業保費收入迅速攀升 111
2004年以來,我國農業保險業務規模擴張速度分兩個階段。2004-2006年,在中央1號文件的引導下,我國政策性農業保險備受多方面關注,截至2013年底,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增長至306.6億元,同比增長27.4%。
資料來源:保監會
年份 |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007年 | 4140 | 13786 |
2008年 | 4761 | 15781 |
2009年 | 5153 | 17175 |
2010年 | 5919 | 19109 |
2011年 | 6977 | 21810 |
2012年 | 7917 | 24565 |
2013年 | 8896 | 26955 |
年份 | 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億元) | 賠款及給付(億元) | 財產保險收入(億元) | 農業GDP(億元) | 農業保費收入占財險收入比重(%) | 農業保險深度(%) |
2004 | 4.0 | 3.0 | 1125.0 | 21412.7 | 0.36 | 0.02 |
2005 | 7.0 | 6.0 | 1283.0 | 22420.0 | 0.55 | 0.03 |
2006 | 8.0 | 5.9 | 1579.0 | 24040.0 | 0.51 | 0.03 |
2007 | 53.3 | 29.8 | 2087.0 | 28627.0 | 2.55 | 0.19 |
2008 | 110.7 | 64.1 | 2446.3 | 33702.0 | 4.53 | 0.33 |
2009 | 133.9 | 95.2 | 2992.9 | 35226.0 | 4.47 | 0.38 |
2010 | 135.9 | 96.0 | 4026.9 | 40533.6 | 3.37 | 0.34 |
2011 | 173.8 | 81.8 | 4779.1 | 47486.2 | 3.64 | 0.37 |
2012 | 240.6 | 148.2 | 5330.9 | 52377.0 | 4.51 | 0.46 |
2013 | 306.7 | 208.6 | 6481.2 | 56957.0 | 4.73 | 0.54 |
農業GDP(億元) | 農業保險深度(%) | 保費收入(億元) | |
2014年 | 59,804.9 | 0.60 | 358.8 |
2015年 | 62,795.1 | 0.67 | 420.7 |
2016年 | 65,934.8 | 0.74 | 487.9 |
2017年 | ** | ** | ** |
2018年 | ** | ** | ** |
2019年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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