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數據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監測及投資規劃建議報告》共八章。首先介紹了保險中介相關概述、中國保險中介市場運行環境等, 接著分析了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發展的現狀,然后介紹了中國保險中介重點區域市場運行形勢。隨后,報告對中國保險中介重點企業經營狀況分析,最后分析了中國保 險中介行業發展趨勢與投資預測。您若想對保險中介產業有個系統的了解或者想投資保險中介行業,本報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一直以來,保險中介就是保險公司最重要的銷售渠道。數據顯示,2012年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收入12757.74億元,其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3540.33億元,壽險保費收入9217.41億元,占2012年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2.4%。
保險中介又包含了保險專業中介、保險兼業代理、保險營銷員三個部分。保險中介內部之間,同一類型中介內也都競爭異常激烈。保險專業中介渠道以銷售產險為主,2012年實現保費收入1007.7億元;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以及保險營銷員以銷售壽險為主,2012年兼業代理機構實現5877.17億元的保費收入,保險營銷員實現保費收入6010.16億元,也是保險行業最重要的兩大渠道。
保險中介機構近年來的整體經營數據一直穩中有升,那我們就看看保險中介行業哪些數據在下降。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共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2532家,同比減少22家;保險中介渠道實現的保費收入占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2.4%,同比下降3.7個百分點,其中財產保險同比下降5.6個百分點,壽險下降1.8個百分點;財產保險公司通過營銷員實現的保費收入同比下降2.3%。
從整個保險中介行業的下降數據來看,除了個別傳統產險的保費收入下降外,就是整個渠道收入占比的小幅度萎縮。壽險方面由于產品特征,依然依賴于線下銷售并實現份額增長以外,產險各中介渠道保費收入占比均出現了下降。這或許也印證了互聯網的進入,開始對保險銷售渠道格局的改變。
中國的保險中介行業現在已經走到了需要選擇發展方向的關口,保險中介市場或將迎來一場大洗牌,市場的整合將會加速推進,集團化成為必然趨勢。保險中介集團化對加快我國保險中介專業化、規;、集約化發展,促進中介行業向更高層次發展有重要意義。“十二五”乃至保險中介的第二個十年,我國保險中介將迎來寡頭壟斷競爭的時代。
2011-2013年保險中介行業主要法律法規匯總
時間 | 發布單位 | 名稱 | 主要內容 | 對保險中介行業影響 |
2014年2月 | 保監會 | 《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 | 保險公司投資資產(不含獨立賬戶資產)劃分為流動性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金融資產等五大類資產;為防范系統性風險,針對保險公司配置大類資產制定保險資金運用上限比例;為防范集中度風險,針對保險公司投資單一資產和單一交易對手制定保險資金運用集中度上限比例;為防范資產的流動性、高波動性等風險,針對流動性狀況、融資規模和類別資產等制定監測比例,主要用于風險預警。 | 增強了市場活力,提高了監管效率,體現了“放開前端、管住后端”的監管思路及大力推進監管轉型的基本取向,同時有利于提高保險中介行業活力。 |
2014年1月 | 保監會 | 《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 | 商業銀行應當對投保人進行需求分析與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根據評估結果推薦保險產品,把合適的產品銷售給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戶;保險公司、商業銀行應加大力度發展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保險產品;商業銀行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應在合同中約定15個自然日的猶豫期,并在合同中載明投保人在猶豫期內的權利。 | 此舉將有望規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保護保險消費者,特別是老年群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
2013年7月 | 保監會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的決定》 |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設立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刪去第十二條。 | 注冊資本下限提至5千萬,提高了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準入門檻,有利于保險中介行業的升級 |
2013年4月 | 保監會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修改〈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的決定》 | 《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第八條修改為:“設立保險經紀公司,其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中國保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 提高了保險經紀機構準入門檻,有利于保險經紀行業的資源整合和市場升級 |
保險經紀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同時,刪去第十三條。 | ||||
2012年6月 | 保監會 | 《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中介市場準入的通知》 | 除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以及汽車生產、銷售和維修企業、銀行郵政企業、保險公司投資的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以上的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和全國性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的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繼續受理外,暫停其余所有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設立許可。 | 加大力度完善中介市場準入機制,可以順應保險中介市場轉型升級的發展趨勢,有效提高保險中介公司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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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 | 保監會 | 《關于暫停區域性保險代理機構和部分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市場準入許可工作的通知》 | 1、暫停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和金融機構、郵政以外的所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市場準入許可工作;2、支持符合條件的中介集團和全國性的保險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 | 提高保險中介市場的專業化水平和綜合服務能力 |
2012年3月 | 保監會 | 《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的通知》 | 1、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關于嚴格規范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的通知》實施股權激勵,不得采取將股權激勵與公司上市簡單掛鉤、夸大公司上市帶來的收益等手段,誘導公眾成為銷售人員,誘導銷售人員、客戶購買與其真實保險需求不匹配的保險產品。 | 規范保險中介行業激勵行為,提高行業規范性 |
2、各保監局要繼續堅持“抓早抓小、從重從快”的原則,進一步規范轄區內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激勵行為,重點關注上市計劃與股權激勵掛鉤、業務發展速度和業務結構異常的機構,嚴格督促其認真自查自糾,切實承擔風險管控責任,并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 | ||||
2011年10月 | 保監會 | 《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監管辦法(試行)》 | 成立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應具備投資人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記錄;擁有5家及以上的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為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且保險中介業務收入占集團總業務收入的50%以上;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具有符合保監會規定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長(執行董事)及高管以及其他條件。 | 保險代理洗牌的契機 |
2011年9月 | 保監會 | 《關于加強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保單質押貸款業務合作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消費者到銀行用保單質押貸款時,銀行不得硬性搭售保險產品。保險公司也要對合作銀行的這一行為及時制止,禁止“投保”與“貸款”捆綁銷售,不得強迫消費。 | 控制風險 |
2011年5月 | 保監會 | 《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 | 1、專門規定險企每通過一個網站銷售保險產品,都必須向保監會備案,還要對免責條款等風險進行明確提示;2、保險代理、經紀公司通過互聯網站開展保險業務的,應當實行集中運營、集中管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通過互聯網站銷售保險產品。 | 此新規出臺后,98%以上的保險中介機構無緣網銷 |
2011年4月8日 | 保監會 | 《保險公司委托金融機構代理保險業務監管規定》 | 將除了銀行之外的證券公司等非保險類金融機構納入可代理保險業務的范圍。這意味著未來在保險產品銷售中介渠道上,除了銀保、專業保險中介公司外,證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這些金融機構亦可賣保險。 | 活躍銷售渠道 |
2011年3月13日 | 銀監會和保監會 | 《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 | 各保險公司要調整和優化銀保業務結構,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管控,銀保雙方實行首問負責制 | / |
資料來源:博思數據整理
報告目錄:
第一章 保險中介相關概述
1.1 保險中介的概念闡釋
1.1.1 保險中介的基本概念
1.1.2 保險中介人的主體形式
1.1.3 保險中介是保險市場精細分工的結果
1.2 保險中介的地位和作用
1.2.1 保險中介是保險產業鏈的重要環節
1.2.2 保險中介在保險市場中的作用
1.2.3 保險中介的專業技術服務功能
1.3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的區別
1.3.1 代表的利益不同
1.3.2 法律責任不同
1.3.3 職能任務不同
1.3.4 手續費支付方式不同
第二章 2014-2015年中國保險中介行業發展環境分析
2.1 宏觀經濟環境
2.1.1 2012年中國經濟發展狀況
2.1.2 2014-2015年中國經濟發展狀況
2.2 中國保險業政策分析
第三章 2014-2015年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
3.1 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綜述
3.1.1 保險中介是中國保險產業內部分工的產物
3.1.2 中國保險中介發展推動了保險市場的變革
3.1.3 中國保險中介行業迎來黃金發展期
3.1.4 中國保險中介監管探索“聯動”機制
3.2 “十一五”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發展分析
3.2.1 保險中介市場規?焖僭鲩L
3.2.2 保險中介市場體系日趨健全
3.2.3 保險中介市場對外開放程度提高
3.2.4 保險中介行業地位明顯提升
3.3 2014-2015年中國農業保險中介市場的分析
3.3.1 中國農業保險中介業的發展現狀
3.3.2 中國農業保險中介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3.3.3 中國農業保險中介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3.4 2014-2015年中國保險中介發展的問題及對策
第四章 2010-2012年中國保險中介運行狀況分析
4.1 2010年中國保險中介運行狀況
4.2 2011年中國保險中介運行狀況
4.3 2012年中國保險中介運行狀況
第五章 2014-2015年中國保險中介細分市場分析
5.1 保險代理市場
5.1.1 保險代理介紹
5.1.2 發展保險代理業務是保險公司的必然選擇
5.1.3 中國保險代理業務發展中的七大問題
5.1.4 中國保險代理公司的發展之路
5.1.5 保險代理市場存在的糾紛及應對策略
5.2 保險經紀市場
5.2.1 保險經紀介紹
5.2.2 中國保險經紀公司已成為保險市場上重要力量
5.2.3 我國保險經紀行業現狀闡述
5.2.4 外資保險經紀公司加大中國市場開拓力度
5.2.5 我國保險經紀傭金制度發展探究
5.2.6 中國保險經紀公司發展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5.2.7 保險經紀行業的發展方向和趨勢分析
5.3 保險公估市場
5.3.1 保險公估介紹
5.3.2 中國保險公估行業的發展回顧
5.3.3 中國保險公估行業發展現狀
5.3.4 保險公估服務地方收費標準出臺填補空白
5.3.5 我國保險公估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5.3.6 推動發展我國保險公估行業發展的策略
第六章 2014-2015年中國保險中介行業的政策法規分析
6.1 政策法規概況
6.1.1 保險中介政策市場化走向是主旋律
6.1.2 新《保險法》實施加速中介市場轉型
6.1.3 “十一五”我國保險中介市場主要監管政策
6.1.4 2011年我國保險中介服務集團監管新規解讀
6.1.5 2011年國際保險監管新規對保險中介提出新要求
6.1.6 2012年保監會規范保險中介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
6.1.7 2012年保監會進一步完善保險中介市場準入機制
6.2 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的監管現狀分析
6.3 保險中介市場監管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6.3.1 保險中介市場存在四大違法違規行為
6.3.2 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的監管建議
6.3.3 保險監管機構需要注意的事項
6.3.4 我國保險中介監管的發展方向
第七章 中國保險中介行業的投資分析
7.1 投資背景
7.1.1 中國保險中介市場轉入理性投資階段
7.1.2 保監會鼓勵各類資本投資保險中介機構
7.1.3 政府支持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上市融資
7.1.4 經濟結構調整下保險中介業的機遇及挑戰
7.2 投資現狀
7.2.1 中資保險中介機構受到國內外投資者關注
7.2.2 國內大型保險中介企業積極加速上市步伐
7.2.3 中小保險中介企業積極融資破解生存困境
7.2.4 國內保險中介行業投資潛力巨大
7.3 投資前景
7.3.1 投資保險中介行業面臨的風險
7.3.2 保險中介領域風險的表現形式
7.3.3 保險中介機構經營存在風險
7.3.4 保險中介行業盈利較難
7.4 風險投資對于中國保險中介業的影響
7.4.1 風險投資看好中國保險中介市場
7.4.2 風險資本在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的投資特點
7.4.3 風險資本投資泛華保險服務集團的模式分析
7.4.4 風險投資進入保險中介業的障礙、作用與挑戰
7.4.5 風險投資進入保險中介業的前景展望
第八章 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的前景趨勢分析
8.1 中國保險中介投資前景調研預測展望
8.1.1 中國保險中介機構服務社會潛力巨大
8.1.2 中國保險中介發展前途無量
8.1.3 中國保險中介發展的遠景分析
8.1.4 2015-2020年中國保險中介市場規模預測
8.2 “十二五”中國保險中介行業發展形勢分析
8.2.1 “十二五”保險業規劃將促進保險中介發展
8.2.2 “十二五”我國保險中介行業競爭力將提高
8.2.3 “十二五”我國保險中介市場面臨的機遇
8.2.4 “十二五”我國保險中介市場面臨的挑戰
8.3 未來中國保險中介行業的發展方向分析
8.3.1 市場化
8.3.2 規范化
8.3.3 職業化
8.3.4 國際化
圖表目錄:
圖表: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速度
圖表:全國糧食產量及其增速
圖表: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速(月度同比)(%)
圖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月度同比)(%)
圖表:進出口總額(億美元)
圖表:廣義貨幣(M2)增長速度(%)
圖表: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情況
圖表: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同比上漲情況(%)
圖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速度(%)
圖表: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實際增長速度
圖表:人口及其自然增長率變化情況
圖表:2014年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同比增速(%)
圖表:2014年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增速(%)
圖表:2015年中國GDP增長預測
圖表:國內外知名機構對2015年中國GDP增速預測
圖表:略……
本研究報告數據主要采用國家統計數據,海關總署,問卷調查數據,商務部采集數據等數據庫。其中宏觀經濟數據主要來自國家統計局,部分行業統計數據主要來自 國家統計局及市場監測數據,企業數據主要來自于國統計局規模企業統計數據庫及證券交易所等,價格數據主要來自于各類市場監測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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